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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42-20090216-211848 所属主题: 法律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09-02-16

2008年贸仲受理案件争议金额、涉外案件数量增长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6 11:58:41 【字体:
        2008年,贸仲总会与分会共受理经贸仲裁案件1230件,审结案件1097件,案涉争议标的额达人民币209.18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4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个案平均争议金额同比增长70%,涉外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7.74%,均实现显著增长。

        数据分析显示,贸仲2008年受理的案件整体而言有以下八个特点:

        第一、案件争议金额显著增长,个案平均争议金额达人民币1,700万元,同比增长70%,贸仲受理争议金额较大的仲裁案件的优势明显增强。去年,北京总会受理案件的争议额显著增长,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96.3%;上海分会同比增长28.6%;华南分会同比增长78%。贸仲总会与分会受案标的额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3.08%;

        第二、涉外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同比增长27.74%,贸仲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优势明显增强。

        第三、争议类型进一步多样化,经济主体之间发生争议的周期缩短,新型经济关系形成的多元经济主体之间的争议在贸仲受理的案件中有所体现。房地产争议和股权转让争议增多,且涉案金额均较大;新类型的争议,如金融衍生品合同争议、基金合同争议、网络游戏经营权争议等类型的案件出现;

        第四、案件复杂程度进一步提高。许多案件所涉及的程序问题和法律问题更加复杂。

       第五、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均为境外(包括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企业、自然人的案件增多。但分析争议内容,相关争议仍与中国大陆存在内在联系,或涉及大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或涉及交货地、履行地在中国大陆,或涉及中国大陆在外设立的企业与境外当事人发生的争议;

        第六、当事人约定仲裁程序事项及仲裁庭组成方式的情况增多;当事人指定外籍仲裁员办理案件的情况显著增加;已有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指定《仲裁员名册》之外的人士担任仲裁员的案件出现;约定境外国家或地区为仲裁地的案件增加;

        第七、以英文或中英文双语为仲裁程序语言的案件明显增加;国内案件以英文为程序语言的案件增加;

       第八、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之外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进而根据和解协议中的约定请求作出和解裁决的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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