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200123-212628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贸促会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常德市贸促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贸促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www.changde.gov.cn)和市贸促会网站(http://ccpit.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贸促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71254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常德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推进主要工作提供强劲的监督力量,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等文件精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规信息公布方面包括市贸促会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文明机关创建等信息发布等等,均按要求及时更新。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平台基础,推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到了更高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舒兆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会机关各部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会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大力夯实基础性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贸促会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市贸促会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是网站,网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促进了政务工作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了贸促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贸促会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市贸促会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深化与挖掘,又重视载体和渠道的拓展。市贸促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省、市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市贸促会工作职能,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贸促会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按照要求精确到文件发布的当天。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关联政策解读。
2.推进会展、法律服务信息的多渠道公开。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推进会展、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手段,通过贸促会微博、公众号(微信)及时公布会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通过微博更新信息258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82条。并在会办公走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每月对各部室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进行公开,有效促进了贸促会行政工作开展。
3.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按时通过我会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经市财政局批准的贸促会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
4.完成了市贸促会网站的升级。2019年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对贸促会门户网站后台进行了升级。
5.完成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的对接工作。目前贸促会的项目申报系统已经和云中心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时对接,有效保障了数据的实时对接。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电脑等 | 1.21万元 |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贸促会2019年度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贸促会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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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单位人员少,职能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业务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二)有些内容是否需要公开或必须公开,在准确把握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