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170313-211939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贸促会 | 发文日期: | 2017-02-14 |
常德市贸促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开展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文化、技术、金融等交流的促进工作;为全市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国际联络、国际展览、国际培训及国际经贸法律、信息、经贸业务代理服务。
2、开展全市国际招商引资的促进工作。参与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承办招商会、洽谈会。建立国际招商引资资料库,负责国际招商信息对外发布,指导、协调市内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技术、资金、人才和劳务合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3、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人士和代表团组来常访问,组织常德市经济贸易、科学技术代表团和市政府授权组织的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有选择地在国(境)外设立代表处及常驻代表;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文化、金融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
4、负责全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送审批工作。代表常德市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组织常德企业参加世界博览会及国际贸易展览会;参与以市政府名义在国(境)外主办常德经贸展览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和安排国(境)外来常举办的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常德市展览业协会。
5、开展国内外民间经济贸易有关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方面的服务。联系、组织中外经济贸易的有关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国际商会系统的对外经济贸易洽谈。
6、为会员单位以及市内其他企业提供有关境内外培训服务。
7、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评估及法律顾问工作。在中国国际商会有关组织的指导下,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受理海事仲裁事务。代理出具湖南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及单证。接受委托,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个人在常德办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有关知识产权及技术贸易的咨询,承办相关争议的调解或仲裁与诉讼的代理业务。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贸促会部门预算只包括会机关本级预算,下设两部一室,即办公室、会务展览部、国际业务部,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会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贸促会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商贸流通发展等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47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60.77万元,增长4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新增2名退休人员、1名临聘人员、实行车补改革等原因增加经费。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1.47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60.77万元,增长4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减少)47.5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0.6万元,专项经费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新增2名退休人员、1名临聘人员、实行车补改革等原因增加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贸促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老干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市贸促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会展发展策划、宣传与组织,出口企业原产地证明书系统运行与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贸促会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市贸促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6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6万元,增长27.17%,其增加原因为实行车补改革。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贸促会“三公”经费预算23.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4.3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2.99万元,下降11.3%。其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减少开支15%,公务接待、出国(境)费用压减10%。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贸促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贸促会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