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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索引号: DW042-20240325-514251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6-05-20

常德市贸促会工作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0 09:30:49 【字体:

   市贸促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贸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贸促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贸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贸促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文化、技术、金融等交流的促进工作,为全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三资企业提供国际联络、国际展览、国际培训及国际经贸法律、信息、经贸业务代理服务。

(二)开展全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参与全市大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承办招商会、洽谈会。为市内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资金、技术、人才和劳务合作提供服务。

(三)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组团来益访问,组织常德市经济贸易、科学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贸促会(商会)代表团和市政府授权组织的高级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文化、金融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四)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组织的联系;按照要求参加国际展览活动;参与以市政府名义在国(境)外主办常德经贸展览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和安排国(境)外来益举办的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

(五)开展国内外民间经济贸易有关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搭建国内外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方面的服务。联系、组织中外经济贸易的有关技术交流活动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六)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及法律顾问工作。在中国国际商会有关组织的指导下,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受理海事仲裁事务。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和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接受委托,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或外国公司、个人在常德办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有关知识产权及技术贸易的咨询,承办相关争议的调解或仲裁与诉讼的代理业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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