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180702-212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8-07-02 |
常德市贸促会关于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保障本会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正常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本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常德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规定》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组织领导
本会成立社会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会长
副组长:分管办公室会领导
组 员:各部室负责人
责任部室为办公室。
二、 目标责任
1、机关各部室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把此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并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室要有效地掌握和控制本部室职能范围内容易发生的治安问题,切实“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坚决扫除“黄、赌、毒、黑”。
3、要加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力度,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化不可激”的原则,妥善处理和解决本会职能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4、各部室要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切实负起综治工作责任,部室工作人员出了问题,要追究所在部室负责人的责任,部室负责人出了问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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