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210226-428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21-02-26 |
首问责任制度
上级部门、企业、群众到会机关办事或来电话,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来者需要办什么事,首问责任人都应主动了解情况,热情接待。
一、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办事一次告知制”。
二、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办或告知办理期限。
三、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引导、带领询问人到相应的承办部室进行处理。
四、对不属于本会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向询问人说明情况,并耐心解释。
五、严禁以“不知道”或“超出职责范围”为由推诿、拒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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