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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42-20210226-428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21-02-26

首问责任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6 11:31:17 【字体:

       上级部门、企业、群众到会机关办事或来电话,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来者需要办什么事,首问责任人都应主动了解情况,热情接待。

       一、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办事一次告知制”。

       二、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办或告知办理期限。

       三、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引导、带领询问人到相应的承办部室进行处理。

       四、对不属于本会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向询问人说明情况,并耐心解释。

       五、严禁以“不知道”或“超出职责范围”为由推诿、拒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