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170502-211963 | 所属主题: | 法律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贸促会 | 发文日期: | 2017-05-02 |
商事证明书助力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投标
江苏省某电缆公司曾为中国-意大利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电缆和电缆系统产品。该公司于2016年由中外合资公司变更为中国法人独资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名称等也相应发生了变更,并在工商主管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该公司以变更后的公司名义参加科威特某电缆项目的投标。科威特客户为确认该中国公司具有与其原意大利合营方一致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管理控制标准,要求该公司提供资料证明其公司名称确系由原合营企业名称变更为现公司名称,并且公司的住所未曾发生变更。
起初,该公司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了公司变更等相关材料的公证,并到科威特驻中国大使馆办理了认证。但是,科威特外方不接受中国该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认为其所需的证明文件属于商业方面的证明,应由中国商会出具相关证明。
我会收到该企业的申请并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后,按照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出具了事实性证明,证明该公司名称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住所未变更。
为证明公司名称变更情况,我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工商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核实该变更情况。为证明企业的住所未变更,我会要求企业提供了原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函(因原件已交回工商主管部门,所以只要求其提供复印件)和现企业的营业执照,核实两个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并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核实未有公司住所变更记录。
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商事证明书在国际商事领域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极高的权威性,为中国企业开展国际招投标、跨境投资以及出口产品清关结汇等对外活动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目前,为充分发挥贸促会的职能,我会正积极推动事实性证明的开展,以其为依托为中国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活动、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国际化经营提供多样化的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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