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42-20190401-212356 | 所属主题: | 法律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贸促会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
关于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贸促总会商事认证中心通知(《关于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的通知》贸促认证[2019]98号),经总会与海关总署积极协调和推进,并通过前期充分试点,自2019年4月8日起,授权中国贸促系统优惠原产地签证机构全面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业务。我市出口东盟自贸区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由湖南省贸促会出证认证中心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9年4月1日